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作风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审查合格,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包括课程与研究环节的学分)。
2、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作风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审查合格,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包括课程与研究环节的学分),发表的学术论文符合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二、流程:查看附件一学位系统流程精简版。【查重—评阅—申请答辩—答辩—上会—发证】
(一)“查重”---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PDF格式)
学生本人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主页面登录“研究生系统”申请论文重复率检测,上传学位论文,由导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审核是否送出检测。
注意:申请检测后,学生务必电话告之导师及教务办以便及时审核。
步骤:
1、学生登录“研究生系统”(http://gs.hust.edu.cn/ 入口见下图,用户名和密码与“智慧华中大”相同)。
2、导师审核(端口与学生端口一致)。
3、学位办导入查重结果。
4、院系根据有关规定判断论文是否通过检测。
教务办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规定》校研〔2019〕12号(附件二)判断是否通过检测。学生本人一般可以在导师同意将论文送出检测约2个工作日后进入“研究生系统”查询论文是否通过检测。
(二)“评阅”--论文评审(盲审)
通过重复率检测的硕士论文直接进入论文评阅。
博士研究生在学校工作日内均可提交论文评阅申请。
博士研究生根据《教科院关于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材料的规定》(附件三),将教科院博士学位论文盲审资格审查表交313室。
步骤:
1、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
2、研究生送出评阅。
3、导入论文评审结果。
4、院系根据有关规定判断评审结果是否通过。
教务办根据校研《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校研【2019】10号)(附件四)判断论文是否通过评阅。学生可在“研究生系统”(同上)查询评阅结果。
(三)申请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通过评阅的学生可申请答辩。
步骤:
1、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在教科院网上下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网址http://jky.hust.edu.cn/rcpy/jwgz.htm。
2、导师进入“研究生系统”审核并按规定指定答辩秘书。
3、答辩秘书进入“研究生系统”做答辩安排。
4、导师进入“研究生系统”审核学生答辩申请。
5、教务员审核答辩申请。
6、分管院系领导进入“研究生系统”审核学生答辩申请。
(四)答辩
1、各专业负责人组织答辩,答辩程序学生咨询答辩秘书。
2、 答辩后整理材料和在系统中录入信息
A.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在答辩结束两天内,学生本人完成以下事情:
a.在“研究生系统”系统中完成论文修订报告。
b.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将定稿的学位论文归档上传。
c.在“研究生系统”中将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予书(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d.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匿名版学位论文,进入论文审查。审查结果将决定申请教育学或教育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是否进入教育学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程序和申请管理学学位的学位论文是否进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程序。
e.根据审查意见修改论文,在系统重新提交修改的论文存档及修订报告。
f.将上传到“研究生系统”中归档的最终WORD版和PDF版学位论文提交给导师(文件名命名为:420-学号-姓名-导师姓名),由导师审核后再将学位论文发至rxyjw@mail.hust.edu.cn,学院将此论文定为最终打印稿存档。
B.答辩秘书在答辩结束后两天内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入口为研究生系统管理端)。步骤:(略)
3、答辩结束后三天内,以专业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交教科院313室
A. 答辩结束,答辩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后,学生本人上研究生院系统下载打印《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书》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学位系统导出),需要签字的地方一定要有签字,第003页一定要贴照片。
B.发表符合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封底,导师在文章标题处签名及时间,并注明刊物类别)一份(不符合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论文不要复印交秘书)。
C. 纸质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2份(学位系统导出)。
D. 要申请暂缓上网的博士交申请暂缓上网申请表1份(附件十一)。
E. 纸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2份(学位系统导出)。
F. 交4张新华社统一拍照的两寸蓝底正面免冠近照(用于办理毕业证及学位证)
G.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明细表1份(附件十)。
(五)打印学位论文
学院统一打印学位论文。
(六)“上会”---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1)教务办在“研究生系统”中下载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分别提交给教育学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最后作出建议是否授予学位决议。教务办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2)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名单和材料,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七)“发证”----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费缴齐,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教科院313室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三、主要注意事项
1、答辩时间:全日制硕士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上、中旬,博士生每年的2月、5月、8月及11月安排答辩。具体答辩时间请查看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主页(网址:http://jky.hust.edu.cn/)通知公告栏中的当年次答辩时间安排。
2、下载打印答辩申请材料要用A4纸正反面打印,注意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书的页面排版,页码编号一定一定是分别在页面的左上角或右上角。
3、办理毕业证及学位证的照片反面应写上“教科院、学号及姓名”。
5、填写“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的要求
(1)第003页需贴照片。
(2)评议书需要有评阅人(导师)签名、评阅日期,签名书写避免潦草。
(3)第004页必须附有成绩单,成绩单A4纸打印,教务办负责打印及粘贴。
(4)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内如有复印粘贴件,必须粘贴牢固,不要使用双面胶和透明胶,所有粘贴页不要覆盖原评定书左上角数字,如“004”的页号,粘贴纸张大小不要超出黑色边框。
6、答辩后提交上传归档、打印的学位论文一定是按要求修改好、排版好的合格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提交打印的论文命名为“420-学号-姓名”发给导师,由导师审核后将论文发到rxyjw@mail.hust.edu.cn邮箱,此邮箱不接收学生发来的学位论文。
7、学院统一打印学位论文,导师及学生需在学位论文中的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页面签字(可电子签名)。
8、学生需按时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将答辩后定稿的学位论文归档上传;上传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予书(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
9、学生未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论文答辩流程中所需填写的信息、未按照学院安排的答辩时间参加答辩、未及时提交答辩纸质材料等等,导致教务办下载不了其学生名单提交给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的,此类学生的答辩申请推迟到下一次上会审议。
10、在系统中学生申请每个环节后需要导师、学院领导及教务办审核的,务必学生提醒导师、李院长及教务办,以便及时完成相关步骤的审核内容。
11、学生需认真学习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校研【2019】10号)》(附件四)、《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六)、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校研[2009]39号(附件七)等文件。
教科院教务办
202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