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营造全院谋发展、讲实干、求和谐的良好氛围,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为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全面快速发展不断奋发进取,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及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活动。现将评选及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数量
1.校级表彰:
(1)优秀共产党员:每支部推荐2名(其中教职工党员1名,学生党员1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每支部推荐1名。
(3)优秀党支部:支部自行申请,由学院推荐。
2.院级表彰:
(1)优秀共产党员:不得超过本支部党员人数的20%。
(2)优秀党务工作者:每支部推荐1名。
(3)优秀党支部:支部自行申请,由学院推荐。
二、评选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党员及学生党员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主动缴纳党费,按时保质完成包干区打扫。
(3)坚持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积极主动联系群众,做好“一对一”帮扶工作;积极申报思政课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4)教职工党员能够坚持立德树人,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过程。学生党员能够带头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上下功夫。
(5)附加项:申报研工部主办的“红色楷模”系列评选的优先。
2.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和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务中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真诚关心党支部成员,真心为党支部成员做事,真切解决党支部出现的问题。
(4)附加项:申报研工部主办的“红色楷模”系列评选的优先。
3.优秀党支部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及时传达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功能,不断提升组织力。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按时收缴党费。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在教师中发展党员。积极落实党建工作目标,思路明确,举措有力,成效明显。
(3)把好政治关,积极发挥作用,促进中心工作,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师生群众组织起来,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方面成效突出。利用专业特点开展特色支部活动,组织得力,宣传到位;以为群众服务为宗旨,利用支部先进事迹与先进人物,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重视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密切联系师生,主动服务师生,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
(4)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党的工作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工作运行规范。
(5)附加项:申报研工部主办的“红色楷模”系列评选的优先。
四、推荐办法
各党支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申请书。
五、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及党支部均可进行申报(申报表格见附件)。申报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各支部支委严格把关,将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党支部申请材料纸质版于6月11日(周一)上午12:00前交至305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统一发至邮箱1220467071@qq.com。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评选,评选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
3.经学院讨论通过的拟表彰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大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向表彰对象学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杨安琪
联系电话:027-87557734
教育科学研究院直属党支部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