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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实施方案

来源:admin305 时间:2016-11-07 点击量:

教育科学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实施方案


一、年会宗旨

在交流的平台中进行展示,在展示的过程中增进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寻求合作,在合作的道路上推进我院一流学科建设。

二、年会日程

12月26日上午:年会开幕式与教师大会报告(101报告厅)

下午:高等教育学专业师生专场报告(705教室)

12月27日上午:教育与经济管理专业师生专场报告(705教室)

下午:科普专业师生专场报告(602教室)

12月28日上午:教育学所两专业师生专场报告(705教室)

下午:心理学专业师生专场报告(705教室)

12月29日上午:学生大会报告(各专业择优推荐)与闭幕式(101报告厅)

教育博士以及教育管理专业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与导师商量后选择参加有关专题报告。

三、年会组织

本届年会将充分发挥学院研究生会的作用,有关事项实行老师与学生共同负责制,有关会务通知、报告材料汇总、会场服务及联络工作等以学生为主。

年会学术事务总负责人:张应强

年会其他事务总负责人:董晓林

年会教师与学生大会报告负责人:陈廷柱、李太平

高等教育学专业师生专场报告负责人:贾永堂、李娜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师生专场报告负责人:陈敏、任丽辉

教育学所两专业师生专场报告负责人:李太平、叶文韬

心理学专业师生专场报告负责人:陈建文、储培

科普硕士专场报告负责人:黄芳、王明娟

另设2016年学术年会会务组,会务组由张江涛、肖 瑞、陶燕、柳 磊、俸瑞萍、朱香玉

四、年会其他有关事项

1.教师报告内容不限,发表与否不限,是否成文不限,优先安排或特别考虑首届学术年会未报告过的教师。

2.学生报告内容不限,但必须成文且未发表。学院将区分入选学术年会论文集、入选各专业师生专场报告、入选学生大会报告三种情况对有关学生进行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奖励额度原则上不低于首届年会确定的标准。

3.学生学术年会论文分别提交各专场报告学生负责人,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学院将组织有关教师进行评审,于12月20日前确定入选学术年会论文集以及入选各专业师生专场报告的学生论文。教师评审原则上应坚持质量第一,但可兼顾平衡各个专业与各种类型学生的入选数量。入选各专业师生专场报告的学生,须于12月25日下午6点前将报告材料提交给各专场报告学生负责人。

4.承担大会报告与专场报告任务的教师,须于12月20日前将报告材料提交给陈廷柱。教师大会报告时间暂定为25分钟,各师生专场报告时间暂定为20分钟。

5.各专业师生专场原则上应安排2位教师报告,师生报告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学生报告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所有师生报告时间累计不超过180分钟。

6.学生大会报告时间暂定为20分钟。本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的原则,各专场均可推荐2名大会报告学生。因入选学生大会报告关系到学生获奖等次,各专场报告会务必安排至少2名教师点评,并以点评教师的意见为主确定各专场入选大会报告的学生,务求公平公正。

7.学院将于12月23日上午12点前,在学院一楼大厅张贴详细的学术年会日程安排,并同时在学院网站发布。

8.所有专任教师均有可能承担报告、主持或点评任务,在学术年会期间全院师生尽量不要外出,以免错过师生集中交流的机会,为顺利举办我院2016年学术年会担当一份责任。


欢迎本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往届毕业生和本校其他专业学生参会交流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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