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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17-09-21 点击量:

                             

一、学院介绍及招生专业

1学院介绍

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于200012月,是华中科技大学所属的教学和科研机构,前身为198010月创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1985613日高等教育研究室扩充改建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01216日组建教育科学研究院。

本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发展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是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院还设有《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

学院现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1年),在高等教育学(1996)、教育经济与管理(2003)、教育学原理(2011)、教育心理学(2016)、教育博士(2009)等五个博士点招收博士研究生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在高等教育学(1986)、教育经济与管理(2000)、教育学原理(2003)、课程与教学论(2003)、教育心理学(2016)、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2007)、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2017)(科普教育硕士)]7个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高等教育学是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历届湖北省重点学科、湖北省特色优秀学科,教育经济与管理是湖北省重点学科(2008年)。

本院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高等教育理论、高等教育政策与高等教育管理、国际与比较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基础教育理论与改革,研究大学生心理学、高等学校管理心理学等。培养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培训高层次大学管理人员。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学和教育学学科建设,建设有特色的教育理论研究基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经过近30多年的建设,已形成了严要求、高起点、厚基础、重实践的办学传统。

本院同国内外有关院校与机构建立了较为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自2007年起每年公费派遣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联合培养派遣多名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外学术会议或短期访问;从1986年开始,同湖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国大学教育思想研讨会。本院经常性派遣教师到国外或境外进修、讲学、开展合作科研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院聘请了阿特巴赫、Dr. William H. SchubertKarl SchweizerWilliam E. KnightRonald L. Jacobs黄福涛等学者应邀到本学院讲学。学院承担多项国际合作课题,招收留学生。

2、招生专业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导师

1高等教育学专业

本专业下设高等教育原理、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高等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比较高等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区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等8个研究方向。

2018年招生导师见学院网站。

(2)教育学原理

教育学原理专业下设教育基本理论、德育原理与学生事务、教育社会学等研究方向。

2018年招生导师见学院网站。

(3)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下设教学原理与学科教学、课程社会学、课程与教育论基本理论等研究方向。

2018年招生导师见学院网站。

4教育心理学专业

本专业下设人格与心理健康、学习与发展心理、职业规划与人力资源管理等研究方向。我校教育心理学专业由教育科学研究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合办,考生按导师所属学院录取。

2018年招生导师见学院网站。

5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本专业下设教育管理原理、教育经济与财政、院校研究、高等教育政策等研究方向。

2018年招生导师见学院网站。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方向和导师

1)专业方向:科学与技术教育(科普教育)

2)2018年招生导师: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

二、招生计划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研究方向

接收推免生

人数

备注

420教育科学研究院

040101教育学原理

3

01 教育基本理论

02 德育原理与学生事务

03 教育社会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3

01 教学原理与学科教学

02 课程社会学

03 课程与教学论基本理论

040106高等教育学

 9

01 高等教育原理

02 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

03 高等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

04 高等学校德育

05 比较高等教育

06 学生事务管理

07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08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09 区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

0401Z1教育心理学

4

01 人格与心理健康

02 学习与发展心理

03 职业规划与人力资源管理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5

01 教育管理原理

02 教育经济与财政

03 院校研究

04 高等教育政策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研究方向

接收推免生人

备注

420教育科学研究院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

         14

01 科普教育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8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本科综合成绩专业占位前1/2,有特殊学术研究经历或研究成果者可适当放宽成绩限制;

4. 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5.身心健康;

6.申请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科普教育方向)的考生一般应具有理工农医、教育技术、管理、科学与技术教育等教育背景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教育科学研究院2018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申请条件者,10月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费,在系统中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有: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及其他证明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在提交申请时将推免生复试档案表(表附后)发rxyjw@hust.edu.cn不接收纸质材料。

  2.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考生报名三天内学院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我院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主页(http://jky.hust.edu.cn)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复试时间: 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5日

复试名单上网公示时间: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5日。

复试细则(祥见本简章第五点)。

学院及时在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考生接受电话面试。复试时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复试小组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我院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86月旬寄发本人

五、复试细则

1、复试形式

所有考生接受电话面试。

2、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50%)

以《攻读学位研究计划》评分为专业笔试成绩。

(二)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30%)

所有考生接受电话面试。

复试小组根据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主要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学院网上及时公布及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外语成绩(占复试总成绩20%)

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外语复试成绩按80分记算;过国家英语六级,外语复试成绩100分记算。

   六、培养工作

   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八、服务与信息提供

服务电话:027-87543347

QQ群号:228704099

服务邮箱:rxyjw@mail.hust.edu.cn

   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http://jky.hust.edu.cn/

教育科学研究院监察组电话:027-87556823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9月4日





各位免试推荐生:

请将推免生复试档案表中(第1页上的报名号、考生编号,第4页上的笔试评分、复试小组组长及复试小组成员及第67页内容除外)内容填写完,在提交申请时将此表发至rxyjw@hust.edu.cn

报考类型: 硕士研究生 直博生(在方框内划“√”,由考生填写)

考生报名号□□□□□□□□□ 9位,暂不填写)

考生编号                            15位,由接收推免生单位填写)

推免生复试档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本科学校:                     本科专业:                    

本科综合成绩:_____   本科成绩排名:___               排名方式:                    

排名总人数:           排名百分位:                   绩点:                        

报考院(系、所)名称: __教育科学研究院______________ 院(系、所)代码:____420_______

报考专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指导教师:__(待院系填写_____

复试分数: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制表


基本信息

考生姓名

拼音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籍贯

出生地

是否现役军人

户档信息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在何单位工作、任何职务

联系电话

考生档案所在地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

档案所在单位地址

档案所在地邮政编码

报名信息

招生类型

硕士推免生    直博生

专项计划

是    

报考单位

报考单位代码

报考院系

院系代码

报考专业

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

报考导师编号

暂不填写

报考导师姓名

报考导师属性

专职 兼职

报考类别

非定向 定向

定向就业单位

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

学籍学历信息

毕业学校代码

毕业学校名称

获得学历的学习形式

普通全日制 成人教育 自学考试 网络教育

获境外学历获学位证书者    其他

学历

获得学历毕业年月

毕业专业代码

毕业专业名称

注册学号

学历证书编号

学位信息

获学位的单位代码

获学位单位名称

获学位方式

学位码

获学位年月

获学位专业代码

获学位专业名称

学位证书编号

学习工作经历

学习与工作经历

时间

地点

证明人

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

何时何地何原因收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考生作弊情况:


攻读学位研究计划:

笔试评分

复试小组组长

复试小组成员


将相关证明材料粘贴在此(粘贴系统中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种获奖证书


流程记录

发送各项通知时间记录

复试时间记录

电话联系记录

面试记录(可含成绩)


复试最终成绩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推荐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311室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87543693(传真) 学院领导信箱:jk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