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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招聘启事

来源: 时间:2022-03-30 点击量:

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发展历史可追溯至我校1980年设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1986年和1996年先后获批高等教育学硕士点和博士点,2003年获批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2007年获批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9年获批为首批教育博士试点单位,2011年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点。

目前,学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工程教育研究所以及《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设有长江经济带地区新工科教育研究基地、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创新教育和批判性思维研究中心、工程教育研究中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所等研究平台。

为促进学院学科发展,满足科研工作需要,吸收高层次优秀人才建设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诚聘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现将招聘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研究领域及合作导师

1.高等教育现代化研究

合作导师:陈廷柱  邮箱:tingzhu1407@hust.edu.cn

2.教育研究方法论、小学教育    

合作导师:李太平  邮箱:leepeace99999@163.com

3.义务教育质量研究

合作导师:刘长海   邮箱:chliucn@hust.edu.cn

4.工程教育研究

合作导师:郭卉      邮箱:guohui@hust.edu.cn

5.院校研究与治理;本科教育改革与发展

合作导师:张俊超    邮箱:zhangjunchao@hust.edu.cn

6.批判性思维研究    

合作导师:任学柱      邮箱:renxz@hust.edu.cn

7.创新教学;教师学习

合作导师:于海琴      邮箱:1055643524@qq.com

8.心理健康与认识神经科学

合作导师:张妍       邮箱:zhangyan1981@hust.edu.cn

二、招聘条件

1.爱国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言行雅正,恪守学术规范;自尊自律,秉持公平诚信。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博士研究生期间应有参加高水平研究项目经历,并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

3.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岗位待遇

1.年薪不低于18万元/年(税前),具体面议。提供办公用房,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助。

2.获得博士学位,且科研成果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

3.聘期内参照我校教职工享受子女入学、入托,各类成果奖励,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四、申请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

2.近年来代表性研究成果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3.个人工作计划与个人预期目标;

4.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与合作导师联系,合作导师审查通过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向学院提交材料。

2.学院进行材料审查与考核。

具体进站流程详见:

http://postdoctor.hust.edu.cn/info/1006/2454.htm

、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027-87543693 jingyang0921@163.com

地址: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311办公室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311室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87543693(传真) 学院领导信箱:jk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