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发展历史可追溯至我校1980年设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1986年和1996年先后获批高等教育学硕士点和博士点,2003年获批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2007年获批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9年获批为首批教育博士试点单位,2011年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点。
目前,学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工程教育研究所以及《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设有长江经济带地区新工科教育研究基地、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创新教育和批判性思维研究中心、工程教育研究中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所等研究平台。
为促进学院学科发展,满足科研工作需要,吸收高层次优秀人才,建设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诚聘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现将招聘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研究领域及合作导师
1.高等教育现代化研究
合作导师:陈廷柱 邮箱:tingzhu1407@hust.edu.cn
2.教育研究方法论、小学教育
合作导师:李太平 邮箱:leepeace99999@163.com
3.义务教育质量研究
合作导师:刘长海 邮箱:chliucn@hust.edu.cn
4.工程教育研究
合作导师:郭卉 邮箱:guohui@hust.edu.cn
5.院校研究与治理;本科教育改革与发展
合作导师:张俊超 邮箱:zhangjunchao@hust.edu.cn
6.批判性思维研究
合作导师:任学柱 邮箱:renxz@hust.edu.cn
7.创新教学;教师学习
合作导师:于海琴 邮箱:1055643524@qq.com
8.心理健康与认识神经科学
合作导师:张妍 邮箱:zhangyan1981@hust.edu.cn
二、招聘条件
1.爱国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言行雅正,恪守学术规范;自尊自律,秉持公平诚信。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博士研究生期间应有参加高水平研究项目经历,并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
3.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岗位待遇
1.年薪不低于18万元/年(税前),具体面议。提供办公用房,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助。
2.获得博士学位,且科研成果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
3.聘期内参照我校教职工享受子女入学、入托,各类成果奖励,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四、申请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
2.近年来代表性研究成果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3.个人工作计划与个人预期目标;
4.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与合作导师联系,合作导师审查通过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向学院提交材料。
2.学院进行材料审查与考核。
具体进站流程详见:
http://postdoctor.hust.edu.cn/info/1006/2454.ht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027-87543693 jingyang0921@163.com
地址: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311办公室
邮编: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