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研究院全体研究生: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23年11月召开。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会队伍建设,促进研究生会工作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我院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顺利推进,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决定公开选拔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拟招聘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主席团不设主席、副主席,实行轮值制度,轮值的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为执行主席,主持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并牵头工作会议的召开。
二、报名条件
1、教育科学研究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与政策,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科研学习、社会工作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并取得显著成绩;
4、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5、关心学院发展,对于研究生会工作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
6、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广泛代表学生。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者自行填写《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0月11日17:00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arryfun@163.com(邮件和报名表命名为“主席团+姓名+班级”),并在10月11日上班时间提交2份纸质版报名表至315办公室。
2.学院成立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拔筹备工作组,根据报名材料,组织开展资格审查、考察和面试,确定不多于5名候选人,经学院团委同意和学院党委批准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听取意见,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选拔筹备工作组反映情况。
3.候选人在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上答辩,由全体研究生代表民主投票选举,确定拟任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人选并公示。
4.经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后,报送校研究生会,确定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会第二十三届主席团成员人选。
联系人:
姜孟雪 027-87557734
高力丰 15072461211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