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 “国优计划”研究生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24-09-18 点击量:

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

“国优计划”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和通知精神以及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推荐条件

1.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5.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学分要求,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实验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具有强烈的从教意愿和教育情怀

7.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8.注重全面发展,在双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

9.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院系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420教育科学研究院

040100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

4

三、推免生工作流程

1.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学院书记为组长的监察小组,制定教科院推免生推荐管理办法,9月15日前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成立考核小组。

2. 9月18日前委托各院系向学生公布我院推免生推荐条件和管理办法;

3. 9月19日上午1130前截止提交申报材料;9月19日下午3点考核小组进行面谈、拟定名单;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报送名单;

4. 9月19日前,确定推免生名单,并于9月20日开始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5. 9月21日前,学院上报推免生名单、信息表、成绩单及成绩排名到本科生院。

四、推免生推荐管理办法

1. 指标:4人;

2. 推广:由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分别在教学口和学工口进行推广;9月18日晚在教科院303会议室召开动员会;

3.报名:9月19日上午1130前,有意申报的符合条件学生提交以下材料到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务科(教科院大楼313室)马卫平老师处,联系邮箱:2274820969@qq.com,咨询电话:027-87558282

1)拟申报专业意向书,提交签字的纸质版(见附件1),和excel电子版(见附件2);

2)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3);

3)加权平均成绩证明材料(见附件4),加权平均成绩均统一按照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并排名,由所在院系开,符合所在院系申请推荐条件,加盖学院教务章;

4)成绩单;

5)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6)可证明申请人教育学研究素养和实践水平的相关材料;

7)符合学校相关奖励加分项的证明材料。

8)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4.推免资格认定将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有教育情怀。学院将组织申报学生进行面谈,并成立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1)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4)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导向与要求的。

6.联系方式:0278754334713367245568(刘老师)

7.申诉:在公示期内可向教科院教务科提出申诉,联系人:马卫平,2274820969@qq.com。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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