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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暑期就业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5-17 点击量:

 

我校2017年暑期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安排

1、时间安排

5月25日前2017年暑期毕业的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需登录研究生就业信息系统上填写、核对个人信息,各院系通过研究生就业信息系统(奥兰系统)审核、修改2017年暑期就业信息,

526日教科院上报暑期派遣方案.


院系提交暑期就业方案纸质档及相关材料,具体说明: 

 

毕业学生类别

户档去向

报方案材料

说明

备注

已签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去就业单位或人才市场

协议书

如有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需同时提交。

同时提交《暑期就业方案表》(附表二)

暂留学校

协议书

如北京上海等地落户结果未定情况

暂留学校

协议书,暂缓派遣申请

计划违约或正在违约中的学生

回原籍

协议书户档回原籍申请附件,签约单位不接受户档或统一学生自行解决户档说明

去北京、上海的不需要签约单位不接受户档或统一学生自行解决户档说明

定向委培

原单位


确认原单位名称、档案接收相关信息

出国出境

回原籍

录用通知书、户档回原籍申请


考取博士博后进站

去博士博士后培养单位

录取通知书进站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录取公示材料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暂留学校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


回原籍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户档回原籍申请


待分

暂留学校


报考公务员、选调生、博士生或博士后进站、出国出境暂无结果或处于签约

在《暑期就业方案表》中注明

回原籍

户档回原籍申请


就业方案表通过奥兰系统导出,方法:点击查找”选定该类型暑期毕业生->点击选项选择该类毕业生相关信息确认选项->点击导出将该类型毕业生数据表导出。系统中没有生源学生,请人工添加到相关表格,并备注一栏做好说明

二、暑期毕业方案的报送对象

20177月底前完成答辩博士研究生(含定向、委培),2014级学制为3年的硕士研究生(含定向、委培)。

三、对于暑期方案中特殊情况的报送说明

1、关于硕博连读生和报考公务员

1)硕博连读生的名单请向各院、系教务员索取,并通过研究生就业信息系统登录硕博连读学生信息(在签约单位栏中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录博、户档填写华中科技大学)。

2)报考公务员、选调生及报考博士生还没结果的,报暑期方案作待分处理。

2、关于进博后

1)报进博后方案的要有博后管理部门的进站通知。

2)截至报方案时还没有收到进站通知的,若签了就业协议,报就业单位;没签单位的,则报待分。

3、关于出国、出境留学(工作)

1)毕业研究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又提出要出国(出境)留学(工作),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其违约函件,办理违约手续后,才能办理出国留学(工作)有关手续。

2)截至院系报方案时还没有收到国外通知书的学生,又想出国留学(工作),有就业单位的报单位。未签约的毕业生户档回原籍。

3)已办理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的同学,考虑到出国留学的不确定因素,这类毕业生的户档回原籍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办理改派手续。

4、关于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

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的毕业生的户档需要到创业地和原籍办理户档托管手续。院系上报方案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毕业生自主创业单位名称和所在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关于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档处理

1)建议毕业生户档回原籍,落实就业单位后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2)毕业生户档暂时放在学校作待分处理,本人填写《待就业登记表》(就业网下载),并在表中的毕业时户档去向栏,选择保留在学校,经院系审批盖章。在当年12月31日前还未落实就业单位,其户档必须回原籍。

四、关于户档托管和回原籍

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目前暂停办理毕业生的档案托管。对于已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若单位在湖北省内,可选择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户档,或者回原籍;若单位在外省,户档则只能回原籍。

五、常见问题的说明

1、什么单位需要人事部门的接受收函

华为、中兴、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机关及知名公司和中部省份可以不强调要接收函,有协议书即可。但学生自己求职的公司,落户到广州、深圳、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的一定要有市人事部门或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落户的接收函。

2、到上海、北京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签发时间

1)已与北京签订就业协议,单位明确解决户口,学校派遣时签发报到证。若去单位报到后不能解决户口,由单位出具不能落户证明,毕业生必须在20171231日前到校办理户档的迁出手续。
   2)已与上海签订就业协议,就业方案先报签约单位,户口档案地址填“待定”,待上海户口批准后,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黄色联到就业办登记并集中办理上海报到证,上海户口未获批准的毕业生,必须在20171231日前到校办理户档的迁出手续。
 3、截止到学校上报暑期就业方案时还未落实就业单位,想回家庭所在地的学生,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想回家庭所在地的学生由本人填写户档回原籍申请(附件一),院系签字盖章后,学校将其派回家庭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中心报到,档案一并寄往。

暑期就业方案派遣离校时间

国家规定暑期毕业生派遣时间为7月1日,学校预计毕业派遣离校时间为20176月底

七、其它事项

由于报到证的有效期是三个月,有部分单位要求暑期毕业生在10月以后到单位报到,请院系在上交的纸质就业方案中注明。这类毕业生只办离校,不出报到证、不转户口、不转档案。

请院系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就业方案。目前部分毕业生就业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预计暑期派遣中待分的学生多,请各院系建立未就业学生档案,重视和关注“双困”(既家庭困难又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情况,保持与待分学生的联系,积极推荐学生就业。

 

研究生院管理处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7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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