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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7年9月招聘助管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9-08 点击量: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广大同学提供锻炼自己的机会,我院助管岗位将在报名以及竞聘程序后选定上岗者,每位上岗者承担聘用部门的辅助性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工作细则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本院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2、热爱工作岗位,可以在岗位上工作一个学年;

3、对本职工作有责任感,认真负责,主动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助管工作不得影响本人学习,违反校级校规的研究生,不能应聘;

5、申请助管岗,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申请表》,申请表需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查,聘用部门考核。

二、岗位设定

 

党务助管   1人

负责学院学生党员事务的相关工作

学工组办公室助理  1人

负责学生工作,协助院办完成相关工作

教务办公室助理  3人

完成教务办公室老师布置的相关工作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  4人

配合编辑部老师工作

学院喻园讲坛助理 2人

接待学院每次邀请的专家学者,安排通知海报


学院图书资料室 已提前完成招聘

三、岗位管理及薪酬设定

各用人部门对助理进行自行管理,学期末集中考核,每生每月300元。工作时间为每星期两个半天。对于在学院工作一年以上的助管,在以后工作考评中可优先考虑,并设有“优秀助管”评选。

四、应聘程序

1、报名:有意者在9月12日(下周二)前将个人申请表交到学工组305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557734

2、学工组协调人数,经各用人部门考核考评确定最终人选,学工组公示选聘结果,并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聘用协议书》。

3、确定被聘任经培训后即可上岗。用人部门确认研究生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后,可以解聘,但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研究生。研究生因故申请不再兼任助管或助教工作,须提前半个月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解聘。对于解聘有争议的,可以向用人部门提出申辩,对于申辩有异议的,可提请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裁决。

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工组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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