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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科学研究院2021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4-15 点击量: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2021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自我鉴定及其之前内容),再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班级负责人填写班级鉴定意见,院系党委签署组织意见后,由院系统一到研究生工作部盖章。

4.要求:手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班长收齐后,统一于430日10:00交至教科院315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21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条件中的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定:

(1)受到党、团或者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延期毕业的学生。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在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7)有课程不及格。

(8)无正当事由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9)其他有损学校学院声誉行为。

4、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全面负责2021届暑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工作,受理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志凤、刘雅、李太平、周骏骁,及毕业班班长和各党支部支部书记。

5、评选流程:

时间段

评选流程

4月14日

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通知各班级名额。

4月14日-4月17日

1.申请者向班长提出申请,并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信息》

2.申请者联系党支部,让党支部将思想政治分数告知班长

3.各班长整合《优秀毕业生申请信息》后召开班级大会,通知全体同学进行公开评选,同学们根据《优秀毕业生申请信息》及平时表现进行投票

4.评选结束后,班长将《优秀毕业生申请信息》中获奖同学标黄,将此表发送给1204700527@qq.com

4月19日-4月21日

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发布最终评审结果,并在院官网公示三天。

4月20日-4月22日(网申截止时间)

申请者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申请“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暑期)”,并打印手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字迹要端正清楚,需导师及党支部签名,班长收齐后于4月23日10:00前上交至教科院315


三、注意事项:

1.凡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者,均须如实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将由学校表彰文件出台后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将载入个人档案。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311室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87543693(传真) 学院领导信箱:jk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