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设立背景与宗旨
当前,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正深刻重塑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格局。批判性思维已进入这一变革的中心,成为引领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量。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9月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突破常规,创新模式,更加重视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的培养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青少年科学素养、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创新与批判性思维教育,已成为培养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推动我国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的战略支撑。
为持续推进创新与批判性思维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奖励在此领域作出卓越贡献的个人,华中科技大学创新教育与批判性思维研究中心与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研究院共同发起设立“创新与批判性思维教育奖”。本奖项秉持“面向未来、奖励卓越、鼓励探索”的宗旨,致力于:树立标杆——表彰在批判性思维教学、学术研究、社会推广及国际合作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与研究者;激励探索——鼓励教育者与研究者勇于突破传统范式,在课程设计、教学实践、评价工具、学术研究、理论体系等方面开展原创性探索;示范引领——汇聚与展示创新与批判性思维教育领域的优秀实践与前沿成果,为教育工作者提供可资借鉴的范例,促进该领域优秀经验的传播。
本奖项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坚持以成就为导向、以贡献为尺度,旨在奖励在创新与批判性思维教育领域作出卓越贡献的探索者,激励广大教育者与研究者持续深耕这一应对人工智能时代教育变革的核心命题,推动批判性思维教育的理论突破与实践创新,为我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奖励类别与金额
首届“创新与批判性思维教育奖”下设四个类别,各奖项分类独立评审,每位参评者限申报一个奖项类别。评选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允许部分类别奖项空缺。
教学卓越奖:1人,奖励金额:10万元
学术创新奖:1人,奖励金额:10万元
服务推广奖:1人,奖励金额:20万元
国际合作奖:1人,奖励金额:10万元
三、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应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伦理,无教学事故、学术不端、师德失范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参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及教育管理者(含在职与退休人员)、教育研究机构研究人员、致力于创新与批判性思维教育推广的社会人士。本奖项面向全球,评选过程中不考虑种族、国籍、性别或宗教因素,不限年龄、不限任职机构类型。
四、评选标准
各奖项评选以原创性、贡献度与影响力为三大核心维度。
(一)教学卓越奖
长期从事批判性思维或创新思维教学,在以下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1)推动批判性思维教材、课程体系、案例库等教学资源的系统建设;
(2)形成具有原创性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并取得可验证的教学成效;
(3)教学实践具有可复制性与可推广性;
(4)教学成果在国内外产生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发挥显著的引领示范效应。
(二)学术创新奖
潜心研究批判性思维与创新能力教育的理论与方法,在以下方面作出原创性或突破性贡献:
(1)发表或出版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广泛影响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2)研发被学术界与教育界广泛认可的批判性思维测评工具或评估体系;
(3)在批判性思维教育的理论建构、研究方法或跨学科融合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4)研究成果产生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并获得国际或国内学术界的普遍认可。
(三)服务推广奖
深刻理解批判性思维教育的社会价值,长期投身于该领域的推广工作:
(1)组织开展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教育培训、学术会议、公益项目等活动;
(2)推动批判性思维教育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机构中的普及与落地;
(3)推广工作获得教育界与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与赞誉;
(4)推广工作产生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发挥显著的引领示范效应。
(四)国际合作奖
深入推动国内外批判性思维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1)实质性开展跨国、跨区域的战略合作项目,并取得可验证的合作成效;
(2)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批判性思维成果与教学经验,在推动我国批判性思维教育教学体系建设与实践中作出重要贡献;
(3)向国际社会传播批判性思维教育教学的中国实践,产生广泛的国际影响;
(4)国际合作成果产生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与国际声誉。
五、评选程序
本奖项每年评选一届。首届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提名与申报(2026年6月25日—7月15日)
本奖项采用“邀请推荐制”与“自主申报制”双轨并行的模式。
1. 邀请推荐制:评委会于提名阶段向全球具有提名资格的个人与机构寄发提名邀请函,邀请国内外具有崇高学术声誉的个人或机构担任提名人。提名人应在各奖项类别所涉领域具有公认的学术地位或专业影响力,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 自主申报制: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可自主申报。
3. 申报材料
参评人或推荐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首届“创新与批判性思维教育奖”申报表(或推荐表)(见附件);
② 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教学类成果(课程大纲、教案、教材、教学视频、教学成效证明等)、研究类成果(论文、专著、测评工具、研究报告等)、服务推广类成果(活动记录、媒体报道、第三方评价等)、国际合作类成果(合作协议、联合项目、国际会议记录、合作成效评价等);
③ 其他能够证明学术影响与社会贡献的材料。
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取消申报、入围、提名或获奖资格;已获奖励者,追回奖金与证书。
(二)资格审查与初评(2026年7月16日-8月上旬)
评委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材料完整、合规。由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依据各奖项评选标准,按各奖项类别确定入围名单。初评采取独立评审、匿名打分方式。
(三)综合调研与核实(2026年7月16日-8月上旬)
评委会对入围人员开展综合调研与情况核实,全面了解其在创新与批判性思维教育领域作出的实际贡献。调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审核、同行访谈、实地考察等。
(四)评委会终审(2026年8月中旬)
评委会组织终审会议。终审评委依据评选标准,结合申报材料与综合调研结果,进行独立评议与匿名投票。终审确定各奖项获奖候选人名单,终审严格评估候选人的实际贡献,允许部分类别奖项空缺。
(五)公示与表彰(2026年8月下旬)
主办方审定获奖候选人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正式确定获奖人员名单。举行颁奖典礼,向获奖者颁发奖金与证书。颁奖典礼同期举办全国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教育研讨会,邀请获奖者及国内外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
六、评审委员会
(一)委员会构成
本奖项设立独立的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由国内外创新与批判性思维教育领域、教育学、人工智能、心理学、哲学及科学教育等相关学科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委员应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与多元化专业背景。评委会下设四个独立的评审小组,分别对应四个奖项类别。评委会设总召集人一名,各评审小组分别设召集人一名。
(二)委员会职责
(1)制定与修订各奖项类别的评选标准;
(2)组织开展初评、综合调研与终审工作;
(3)以专业、公正、独立为基本原则,确保评选过程的学术严谨性与程序公正性。
(三)监督机制
本奖项设立监督委员会,对评选全过程进行独立监督,确保评选公平公正。监督委员会对任何违规行为(如请托说情、干预评审、材料造假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七、材料提交要求
(1)参评者或推荐人须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完整材料,逾期提交、材料不完整或无法打开的,视为无效申报;
(2)所有材料均只须提交电子版:请将所有材料整合为PDF格式,压缩后命名为“奖励类别+姓名”,发送至2014010043@hust.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评委会秘书处 任老师
电话:17771782409
邮箱:2014010043@hust.edu.cn
九、附则
(1)所有申报者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评委会秘书处将严格保密;
(2)本通知所有解释权归评审委员会所有。
主办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华中科技大学创新教育与批判性思维研究中心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