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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暑期就业方案的通知

来源:admin305 时间:2016-05-23 点击量:次

我校2016年暑期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毕业方案的报送对象

    2016年7月底前能完成答辩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含定向、委培生)。

二、工作流程安排

1、时间安排

5月24日前,2016年暑期毕业的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需登录研究生就业信息系统上填写、核对个人信息,5月25日各院系通过研究生就业信息系统(奥兰系统)审核、修改和补充2016年暑期就业信息,若符合报暑期就业方案的学生不能及时核对,由院系辅导员负责核对、确认这些学生的就业信息。 5月26日各院系分时段上报暑期派遣方案,具体时间安排见安排表。

2、院系提交暑期就业方案纸质档及相关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毕业学生类别

户档去向

报方案材料

说明

备注

已签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去就业单位或人才市场

协议书

如有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需同时提交。

同时提交《非待分学生汇总表》(附表一)

暂留学校

协议书

如北京、上海等地落户结果未定或计划违约的学生等情况

回原籍

协议书、户档回原籍申请(附件一)

定向委培

回原单位

确认原单位名称、档案接收的相关信息

出国出境

回原籍

录用通知书、户档回原籍申请

考取博士或博后进站

去博士或博士后培养单位

录取通知书或进站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录取公示材料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暂留学校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

回原籍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户档回原籍申请

待分

暂留学校

报考公务员、选调生、博士生或博士后进站、出国出境暂无结果或处于签约中

同时提交待分学生汇总表(附表二)

回原籍

户档回原籍申请

汇总表均可通过奥兰系统导出,方法:点击“查找”选定该类型暑期毕业生->点击“选项”,选择该类毕业生相关信息,确认选项->点击“导出”,将该类型毕业生数据表导出。系统中没有生源的学生,请人工添加到相关表格,并在“是否为补报生源”一栏做好备注。

各院系请按时将《2016年暑期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表》、《非待分学生汇总表》、《待分学生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学生的协议书、申请书、接收函、录用通知以及其他纸质材料等交研究生就业办审核、存档。

三、其他说明

请院系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材料报送就业方案,目前部分毕业生就业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请各院系建立未就业学生档案,保持与待分学生的联系,积极推荐学生就业。

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6年5月22日 

下载: 户籍回原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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