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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的通知

来源:admin305 时间:2016-05-30 点击量:

各党支部: 

在当前全党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强化落实“四个全面”和 “两学一做”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生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的政治核心作用,调动党员群体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党务工作者的群众服务意识、体制创新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提高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员先进性,从而促进学院和谐发展、增强党员的法治意识、加强基层党支部作风建设,为院系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为了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拓创新,激发广大党员的团结进取精神,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我院直属党支部决定在今年"七一"前表彰在2015-2016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一)优秀党支部名额不限。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每个党支部1名。 

(三)优秀共产党员30名以内,各支部按正式党员人数的20%左右计算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支部评选条件 

1)支部班子好:党支部一班人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在群众中威信高,无党员违纪现象。在“红色楷模”评选活动中荣获十佳党支部的支部优先考虑,宣传组织支部成员学习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宗旨并汇集为思想成果,定期接受组织检查。 

2)作风建设好: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指导工作,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进取,求真务实。 

3)工作业绩好:围绕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积极探索支部工作新形式,创造性的开展党的活动,并及时上传本支部的工作动态、工作体会、支部活动、文件汇编和一些党史资料、党建读物等适宜公开的文字和图片,每月至少更新一篇新闻稿。 

4)学习氛围好: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支部党员能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务实的学习氛围,每学期写一篇关于党的理论学习文章。 

5)制度落实好:严格组织生活,规范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议,认真做好支部会议记录,随时接受组织检查,重视组织发展工作,坚持标准积极慎重发展党员,做好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对党员的要求和管理,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办法。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刻苦学习党的理论建设,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开拓进取,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乐于奉献。 

2)积极参加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熟悉党员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工作作风扎实,求真务实。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公派正道,作风民主,积极为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在群众中具有较好的威信。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注重政治理论素质,立志做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接班人,定期向支部提交思想总结。 

2)学习态度端正,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较好的树立党员形象。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帮助同学,团结同学,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公与私、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4)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使用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定,坚持党性原则。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党支部”的评选程序 

1、各个党支部按照优秀党支部评选条件准备纸质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附件1),提交到院系305,经过学院直属党支部统一审评。 

2、被评为优秀的党支部将会公开表彰。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程序 

1、依据实际情况提交个人申请。每个党员对照党章有关规定和党员目标管理要求以及评选条件,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好书面申请。 

2、组织党员认真评选。各党支部召开党群大会,由参选党员进行自我评述,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点评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推选出候选人。投票原则上应采取不记名一票制,参选人不参加投票,党员投票和群众投票比重各占半数。 

3、整理优秀事迹材料。各党支部对初评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无异议后,应明确专人整理好优秀事迹的详细材料上报院直属党支部。 

4、院直属党支部审批。院直属党支部及时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直属党支部会议,进行研究审批。 

四、相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召开好支委会、党员大会,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征求党外师生群众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向院直属党支部认真负责地、保质保量地推荐出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2、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公示,公示后由院直属党支部进行表彰。 

                                    教育科学研究院直属党支部 

                                    2016-5-30

附件1: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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