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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G. Schuetze:Comparative Higher Education and the Law(高等教育法比较研究)

来源: 时间:2018-05-03 点击量:

2018年4月26日下午,第216期喻园教育讲坛在学院705教室如期举行。本期讲座的主题是“Comparative Higher Education and the Law(高等教育法比较研究)”,主讲人Hans G. Schuetze曾任世界经合组织通讯与技术委员会主席、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政策教授、德国汉诺威法律公司律师,现为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终身荣誉教授。本次讲座由陈建文教授主持,沈红教授、李函颖老师和众多教科院学生参与了此次讲座。

首先,Hans G. Schuetze教授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我们阐述了自己进行教育法研究的原因,即为了在法律、教育这两大领域间架起桥梁。同时,Hans G. Schuetze教授在说明为何进行比较教育研究时,介绍了国际教育系统间借鉴(educational borrowing)的两种方式:其一是自愿借鉴,其二是强制借鉴。强制借鉴主要采用了美国与日本的例子:二战间由于日本被美国占领,被迫使用了美国的教育制度。并以日本、美国、中国等国为例介绍了自愿借鉴的方式。

接下来,Hans G. Schuetze教授提出,教育层面的比较,可以从定量数据、系统、政策这三方面进行。而法律层面的比较,则可以从哲学与原则(Philosophy and principles)、法律系统等角度展开。

最后,Hans G. Schuetze教授主要为大家讲解了高等教育中的法律问题。他认为首先要区分公共高等教育和私立高等教育,以及私立高等教育中的营利与非营利大学。在此基础上,他分析了高等教育中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院校、学生与教师三个层面。院校层面的法律问题有问责、质量与财政。学生层面的法律问题既包括学生的权利,也包括学生的义务。在学生权利部分,Hans G. Schuetze教授主要讲授了入学、平等、有质量的教育、反对性骚扰这四项权利,并结合加利福尼亚州大学董事会诉贝基案等生动的案例阐述了学生的入学权利。教师层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学术自由,即研究的自由与教学的自由。

在提问环节,老师和同学们踊跃发言,分别针对学校中的性骚扰、各国高等教育差异、院校层面的法律问题等内容进行提问,Hans G. Schuetze教授都一一予以解答。最后,沈红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概括总结。本次讲座使本院师生接触到从法律层面看待高等教育问题的新视角,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张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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