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2]29号)文件,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评选优秀研究生和单项奖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特制定2013年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1级、2012级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2011级硕士生只能参评优秀研究生等荣誉奖项);2010-2012级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另外,硕博连读的同学回到原来硕士班参评。
二、评定原则
(一)优秀研究生和单项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研究生以及单项奖学金总指标由学校统一划拨、院(系、所)自行确定评选具体类别以及分配。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例外原则: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以上处分者、科研活动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者、课程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
三、评定项目
(一)优秀研究生
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包含: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本次评定的单项奖学金有:知行奖学金
(三)、学科贡献奖。
(四)社会捐赠奖学金
本次评定的社会捐赠奖学金:光华奖。
四、评定程序
(一)10月15日,院研究生工作组在院网站主页、教科院一楼门厅处公示学校评定文件及本院评定细则。
(二)10月15日-10月17日,研究生认真学习《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上的评定文件和研究生工作部下发的有关通知(张贴在教科院楼一楼公告栏),进行自我评估。如果满足有关的评定要求,请填写相应表格(《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华中科技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到“研究生资助网”自行下载。
(三)10月18日下午5点前,研究生到院研工组(教科院楼305室)提交申请审批表。注意:一人不能同时申请优秀研究生的不同奖项;一人可同时申请优秀研究生奖项和单项奖学金或学科贡献奖。提交审批表同时提交入校以来曾获奖励、所发论文、课程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申请时,直属党支部意见、院系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意见和学校意见这三栏不用填写。注意填写申请表时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直接打印,用圆珠笔填表者均取消获奖资格。
(四)10月19日,院研究生工作组在院302会议室公开展示申请审批表及其附属材料,同时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单项奖学金的类别及其在不同年级不同层次间的分配。
(五)10月20日,院研究生工作组与各班班委联合讨论,确定初评结果,并在院网站主页、教科院一楼门厅处公示初评结果。
(六)10月21——23日,质询、申述或投诉时间,若无疑义,报到研究生院。
五、评定标准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2]29号)文件。
(一)关于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本次评定的单项奖学金有,知行优秀奖。
1.课程学习优秀奖的成绩以HUB系统上的成绩为准,原则上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研工组会统一到教务办打印参评课程学习优秀奖人选的成绩);
2.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显著成绩。2013年录博中硕博连读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2年制院系学生除外)。
4.凡获得单项奖学金者,均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登陆HUB系统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报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
(二)学科贡献奖:学科贡献奖主要用于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撰写学术著作或研究咨询报告,取得发明专利,获得科研奖励的研究生。以所获奖的原始证书以及正式发表的论文为依据;课程、论文发表以及社会公益活动的有效时间段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10月20日。
(三)三好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均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所列工作和事迹以及活动要有相关负责人提供的证明。
(三)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的不同奖项;一人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和单项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两类单项奖学金。
(五)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必须是2012-2013学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会成员以及各班党支部、班委成员。
(六)一律用黑色钢笔填表或打印表格。
(七)所有获得优秀研究生获单项奖学金者需登陆HUB系统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报自己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对于HUB系统没有账号或账号有误的学生请填写三助卡号更改申请表申请更改,发放账号均以HUB系统账号为准。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3年10月12日
附件:
2013年教科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
单项奖及各种荣誉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