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 〔2014〕 1号
关于开展2014年团情大调研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级团组织:
按上级团组织统一部署,为了解实情,切实做好新时期共青团工作,校团委决定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基层工作大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深入开展2014年团情大调研活动
以“深入基层、走进青年,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为总体要求,组织全体团干部到基层去、到青年中去,了解基本团情,了解青年诉求,了解基层实际,进一步巩固团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覆盖面。
(一)活动内容:
1.各院(系)分团委要对照要求,认真摸查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团支部数量及团员青年人数,完成共青团基础数据统计(附件1),并将团员信息逐一录入共青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2.落实团干部联系基层制度,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交青年友、问青年计、筑中国梦”活动,结合团情摸查,为青年办好实事。
3.对本单位青年社会组织情况进行调查统计(附件2),调查统计对象包括所在辖区内以14岁—35岁青年为主要成员,存在于党政体系、市场体系之外的公益、兴趣、互助等各类社会组织、自组织。包括已在民政机关登记注册和有关单位备案的青年社会组织;或还未登记、未备案的具备一定人员规模、拥有经常性联系渠道、活动较为常态的青年组织或群体;或在网络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表现活跃、经常性开展线下活动的青年网络组织。
(二)具体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各院(系)分团委书记要指导督促团支部做好调查统计。
2.全面覆盖,务求准确。团情大调研是团的组织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严肃对待、实事求是,做到调查统计全面覆盖、数据录入真实准确,要加强与研究生团支部、青年教工团支部的联系,争取各方支持,坚决杜绝虚报、假报、估报等现象。
3.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各院(系)分团委负责本单位团情大调研活动的指导和督办,按期汇总、审核统计报表,将统计信息录入共青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二、认真落实基层团组织分类定级工作
在团情统计过程中,同步开展基层团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以组织、队伍、工作、制度、保障等团的组织建设基本内容为标准,对各院(系)分团委、基层团支部进行分类定级,具体如下:
(一) 基层团支部分类定级工作
各院(系)分团委应按照标准(附件3),组织开展基层团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并汇总上报,要求如下:
1.基层团支部自评。由各基层团支部对照团支部分类定级评价标准逐项自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自评情况上报院(系)分团委。
2.基层团委和党支部评价。由院(系)分团委会同年级党支部组织专班,审查团支部自评报告。
3.团员青年评议。由院(系)分团委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团员青年对基层团支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范围、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核准定级。各院(系)分团委汇总团支部自我评价、同年级党支部评价、青年评价结果,核准团支部定级。得分在90分以上的,定为一级团组织;70-89分的,定为二级团组织;70分以下的,定为三级团组织。
5.公示。各院(系)分团委在院(系)范围内将分类定级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6.汇总上报。由院(系)分团委建立基层团组织分类定级台账,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
(二)基层团委分类定级工作
基层团委分类定级工作实施程序如下:
1.基层团委自评。由各基层团委对照基层团委分类定级评价标准(附件4)逐项自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自评情况上报基层单位党委(总支)审批,经审批后报送至校团委。
2.团员青年评议。由校团委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团员青年对基层团支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范围、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核准定级。校团委汇总各基层团委自我评价、上级评价、青年评价结果,核准基层团委定级。得分在90分以上的,定为一级团组织;70-89分的,定为二级团组织;70分以下的,定为三级团组织。
4.公示。校团委在学校范围内将分类定级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三)撰写团支部运转和工作活力情况调研报告
在团情大调研及对团支部进行分类定级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基层团委通过调查问卷、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一线,对团支部运转和工作活力情况进行全面调研,了解团组织工作开展和作用发挥情况,以基层团委为单位,形成一篇专题调研报告,要求有数据、有例子、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
请于4月1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汇总提交共青团基础信息统计表、共青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文件(刻录光盘)、湖北省青年社会组织一览表、调研报告,报校团委汇总。
联系人:何 杰 电话:027-87542103
邮 箱:hejie2009@hust.edu.cn
附件:1.共青团基础信息统计表
2.湖北省青年社会组织基本情况一览表
3.基层团支部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4.基层团委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
附件1
共青团基础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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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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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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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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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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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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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组织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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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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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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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干部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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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团干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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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团干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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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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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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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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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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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和青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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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周岁青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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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周岁青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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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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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社会组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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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团员和青年人数需包括单位内符合年龄条件的教职员工、研究生、本(专)科生;团员需在共青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完整信息(刻录光盘上报)。
2.专职团干部是指专门从事共青团工作,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兼职团干部指既从事共青团工作,又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不含学生)。
3.所填数据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附件2
湖北省青年社会组织基本情况一览表
组织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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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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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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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 □兴趣 □互助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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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民政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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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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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单位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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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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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稳定
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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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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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固定的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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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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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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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月以上 □1次/季以上
□1次/半年以上 □1次/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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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或联系紧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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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或经常性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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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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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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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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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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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QQ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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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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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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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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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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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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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基层团支部分类定级标准
团支部名称: 定级情况:
项目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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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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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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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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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团员青年人数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团支部;
(2)积极争取党组织对共青团的重视与支持;
(3)班级团支部以适当形式建立团小组,并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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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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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情况(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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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支部书记担任职务一年以上,思想好、能力强、作风实;
(2)团组织班子健全,工作热情高,作用发挥好;
(3)加强团员教育,规范团员管理,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数据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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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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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展情况(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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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以团组织名义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有活动计划、总结(包括文字、照片等);
(2)有效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明创建、文化体育等工作,有实效、有影响;
(3)以“青年双创工程”为工作形式,服务支部青年就学、就业、创业等工作,有明显成效;
(4)按照院(系)分团委要求,积极组织青年开展团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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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其中:每年组织开展活动少于2次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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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情况(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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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党建带团建有关制度;
(2)团组织工作、会议、考评、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健全;
(3)定期开展“团会”、“团日”、“推优”入党等活动,有记录、有台账,新生团支部严格按要求组织青年参加团课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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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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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青年满意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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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在青年中有影响,团员和青年对团组织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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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率低于9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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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团组织近一年来未开展活动或团员青年满意率低于60%的,统一定为“三级”。
附件4
基层团委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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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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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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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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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情况(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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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团员青年人数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本级和所属团组织,有组织网络图;
(2)积极争取党组织对共青团的重视与支持;
(3)按规定程序定期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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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其中:无组织网络图的扣5分;未按期完成换届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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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情况(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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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组织书记配备到位,思想好、能力强、作风实,符合年龄要求;
(2)团组织班子健全,工作热情高,作用发挥好;
(3)掌握团员和35岁以下青年底数,有名册、有台账;
(4)加强团员教育,规范团员管理,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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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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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展情况(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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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日常工作台账(包括文字、照片等);
(2)中学、中职每年以团组织名义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大学、高职每年以团组织名义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2次;
(3)有效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明创建、文化体育等工作,有实效、有影响;
(4)切实服务青年学生就学、就业、创业等工作,有明显成效;
(5)积极指导学生会、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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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其中:每年组织开展活动少于3次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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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情况(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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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党建带团建有关制度;
(2)团组织工作、会议、考评、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健全;
(3)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推优”入党等制度,有记录、有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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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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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落实情况(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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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办公场所、组织标牌;
(2)有活动阵地,利用效果好;
(3)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有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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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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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青年满意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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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在青年中有影响,团员和青年对团组织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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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率低于9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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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团组织近一年来未开展活动或团员青年满意率低于60%的,统一定为“三级”。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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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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