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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来源:admin305 时间:2015-04-07 点击量:

学院各团支部:

2014-2015学年度,我校共青团工作在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团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团员青年思想引领工作,着力加强研究生、教职工基层团建工作,在组织建设、文化育人、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优表彰工作。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支部标兵

1.曾获得过校“优秀团支部”称号、“校十佳特色团日”,“校十佳主题团会”,“优良学风班”,“校十佳研究生特色团日”等支部集体荣誉的团支部(本科生参评单位一般应为高年级团支部)。 

2.工作活跃,至少有一项以上特色工作,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获得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成员结构合理,工作制度健全,经常性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

4.团支部成员素质好、能力强,获得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同学占支部成员5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占全班总人数95%以上;

5.按要求定期开展团组织生活、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等组织活动,每次团组织生活会参加团员人数占支部团员总数95%以上。

6.一年内,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

(2)优秀共青团支部

1.所在支部成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2.落实团支部的思想建设,积极协助党支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推优入党程序严谨规范,团员入党人数中“推优入党”比例在95%以上;

3.加强团支部组织建设,支部班子定期换届,民主选举,精诚合作;

4.积极构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主题团会、特色团日等形式开展团员思想教育,主题团会或特色团日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优先;

5.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与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有学生集体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6.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有固定的服务项目优先;

7.支部内学习风气浓厚,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积极与班委会合作创建优良学风班;

8.一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发生。

(3)青年五四奖章

1.14周岁至40周岁,在我校学习工作的中国青年; 

2.政治思想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实践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3.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是广大青年治学成才的典范; 

4.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5.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具有义务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4)优秀团务工作者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全校正式教职工中担任团的职务一年以上(以任职文件时间为准);

3.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工作业绩突出,在各项团的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各级各类表彰的优先考虑;

5.符合以上条件的“五四红旗团委”单位基层团干优先考虑。

(5)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本职工作,明确团员权利义务,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3.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干部职务至少一学年;

4.团结和带领所在单位团员开展各类活动,成绩突出,所在单位获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5.努力学习,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上一学年内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

5.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具有义务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6.一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6)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明确团员权利义务,关心共青团的事业,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3.努力学习,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上一学年内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

4.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学校和所在单位争取荣誉,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5.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具有义务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6.一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申报表
1、优秀共青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2、优秀共青团支部申报表

3、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

4、优秀团委工作者候选人申报表

5、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各班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将相应奖项申报表、申报材料4月10日下班前上交各班团支部书记处,班级汇总后于上交学院305。

    联系人:候长强 电话:18062547438

    邮 箱:842563636@qq.com

                                                          教科院学工组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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