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新生:
根据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和校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0号)规定,享受资助对象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入校时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需完全转入我校。
需要大家把档案按照通知要求转入我院。
1、凡非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
2、党组织关系转接请于9月份新生报到时候带到,不需提前邮寄,并注意好有效期限。
说明 :
外省——介绍信抬头: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
基层接受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直属党支部
省内——介绍信抬头: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基层接受单位:教育科学研究院直属党支部
附件: 提供无个人收入证明
联系电话:027-87557734
教科院学工组
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