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动态
关于华中科技大学第六届研究生“红色楷模”系列评选的通知

来源:admin305 时间:2016-05-04 点击量:

学院各党支部:

在当前全党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强化落实“四个全面”和 “两学一做”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华中大研究生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党支部在基层的政治核心作用,调动研究生党员群体开展党日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红色阵地的影响力增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群众服务意识、体制创新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提高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员先进性,促进研究生党员努力科研,成为学校、国家建设发展的中坚力量。经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在全校研究生党员群体和党支部中开展“十佳特色党日”、“十佳党支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系列红色楷模评选活动。

一、评选内容

华中科技大学第六届研究生“红色楷模”系列评选活动分为四个方面:

1、“十佳党员”:旨在永葆党员先进性,努力成为学校、国家建设发展的中坚力量;

2、“十佳党支部书记”:旨在对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中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3、“十佳党支部”:旨在对研究生党支部中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4、“十佳特色党日”:旨在调动研究生党员群体开展党日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红色阵地的影响力。

注:个人不能同时参加“十佳党支部书记”和“十佳党员”的评选。

二、评选方案

十佳党员

1、参评对象:全校各院系研究生党员。

2、评选时间:2016年5月,时间节点暂定如下: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期:电子版2016年5月19日24:00

                   纸质版2016年5月19日下午2:30-5:30

复评时间:2016年5月21日(暂定上午)

终评时间:2016年5月28日(暂定上午)

颁奖时间:2016年6月5日(暂定晚间)

3、评选机构:各院系自行组建初评评审委员会;各院系研究生党员代表组成复评评审委员会;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研究生工作部代表与各院系研究生党员代表组成终评评审委员会。

4、评选方式

“十佳党员”活动采取自主开展、集中展示、民主评优的原则。评优采用评委打分制。评选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

院系初评后推荐1个优秀党员参加校级优秀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集中复评、终评。复评环节中,主校区选出12个党员,同济校区选出3个党员进入终评。终评环节中,评选出10个校级“十佳党员”,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予以表彰。

5、评选程序

A、凡申报“十佳党员”评选,要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党员”申报表》(见附录一),并对照复评评选细则,另附800字左右的个人详细事迹等材料;各院系党总支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资格、自评及其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推荐党员候选人1名参加校级“十佳党员”评选;

B、参评的研究生党员必须为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C、研究生期间受到学校党政处分的不能参评,有不及格科目的不能参评;

D、研究生工作部对各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名单递交复评评审委员会,由复评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打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列,取前15名进入终评;

E、在终评环节中,举行集中现场答辩,展示细节并接受提问,评审产生“十佳党员”,在网上公示名单,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期给予表彰;

F、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支部,取消该支部年度“十佳党员”评选资格。

十佳党支部书记

1、参评对象:全校各院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2、评选时间:2016年5月,时间节点暂定如下: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期:电子版2016年5月19日24:00

                   纸质版2016年5月19日下午2:30-5:30

复评时间:2016年5月21日(暂定下午)

终评时间:2016年5月28日(暂定下午)

颁奖时间:2016年6月5日(暂定晚间)

3、评选机构:各院系自行组建初评评审委员会;各院系研究生党员代表组成复评评审委员会;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研究生工作部代表与各院系研究生党员代表组成终评评审委员会。

4、评选方式

“十佳党支部书记”活动采取自主开展、集中展示、民主评优的原则。评优采用评委打分制。评选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

院系初评后推荐1个优秀党支部书记参加校级优秀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集中复评、终评。复评环节中,主校区选出12个党支部书记,同济校区选出3个党支部书记进入终评。终评环节中,评选出10个校级“十佳党支部书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予以表彰。

5、评选程序

A、凡申报“十佳党支部书记”评选,要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申报表》(见附录二),并对照复评评选细则,另附800字左右的个人详细事迹等材料;各院系党总支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资格、自评及其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推荐党支部书记候选1名参加校级“十佳党支部书记”评选;

B、研究生期间受到学校党政处分的不能参评,有不及格科目的不能参评;

C、研究生工作部对各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名单递交复评评审委员会,由复评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打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列,取前15名进入终评;

D、在终评环节中,举行集中现场答辩,展示细节并接受提问,评审产生“十佳党支部书记”,在网上公示名单,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期给予表彰;

E、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支部,取消该支部年度“十佳党支部书记”评选资格。

十佳党支部

1、参评对象:全校各院系研究生党支部。

2、评选时间:2016年5月,时间节点暂定如下: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期:电子版2016年5月19日24:00

                   纸质版2016年5月19日下午2:30-5:30

复评时间:2016年5月22日(暂定上午)

终评时间:2016年5月29日(暂定上午)

颁奖时间:2016年6月5日(暂定晚间)

3、评选机构:各院系自行组建初评评审委员会;各院系研究生党员代表组成复评评审委员会;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研究生工作部代表与各院系研究生党员代表组成终评评审委员会。

4、评选方式

“十佳党支部”活动采取自主开展、集中展示、民主评优的原则。评优采用评委打分制。评选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

院系初评后推荐1个优秀党支部参加校级优秀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集中复评、终评。复评环节中,主校区选出12个党支部,同济校区选出3个党支部进入终评。终评环节中,评选出10个校级“十佳党支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予以表彰。

5、评选程序

A、凡申报“十佳党支部”活动评选的研究生党支部,要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党支部”申报表》(见附件三),并对照复评评选细则,另附2500~3000字的申报材料;

B、研究生工作部对各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名单递交复评评审委员会,由复评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打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列,取前15名进入终评;

C、在终评环节中,举行集中现场答辩,展示细节并接受提问,评审产生“十佳党支部”,在网上公示名单,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期给予表彰;

D、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支部,取消该支部年度“十佳党支部”评选资格。


十佳特色党日

1、参评对象:2016年上半年中各院系研究生党支部组织的或主要依托党支部组织开展的阶段性或持续性的“特色党日”活动。

2、评选时间:2016年5月,时间节点暂定如下: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期:电子版2016年5月19日24:00

                   纸质版2016年5月19日下午2:30-5:30

复评时间:2016年5月22日(暂定下午)

终评时间:2016年5月29日(暂定下午)

颁奖时间:2016年6月5日(暂定晚间)

3、评选机构:各院系自行组建初评评审委员会;各院系研究生党员代表组成复评评审委员会;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研究生工作部代表与各院系研究生党员代表组成终评评审委员会。

4、评选方式

“十佳特色党日”活动采取自主开展、集中展示、民主评优的原则。评优采用评委打分制。评选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

院系初评后推荐1个优秀党日活动参加校级优秀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集中复评、终评。复评环节中,主校区选出12个党支部,同济校区选出3个党支部进入终评。终评环节中,评选出10个校级“十佳特色党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予以表彰。

5、评选程序

A、凡申报“十佳特色党日”活动评选的研究生党支部,要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特色党日”申报表》(见附件四),并对照复评评选细则,另附2500~3000字的申报材料;

B、研究生工作部对各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名单递交复评评审委员会,由复评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打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列,取前15名进入终评;

C、在终评环节中,举行集中现场答辩,展示细节并接受提问,评审产生“十佳特色党日”,在网上公示名单,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期给予表彰;

D、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支部,取消该支部年度“十佳特色党日”评选资格。

三、申报材料

附件:申报材料&评选细则

请有意向申报的党支部和党员同志将相应奖项申报表、申报材料于5月16日下班前交学院305,电子档请发到下面的邮箱,逾期不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候长强 电话:18062547438

邮 箱:842563636@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311室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87543693(传真) 学院领导信箱:jk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