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暑期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毕业方案的报送对象
2016年7月底前能完成答辩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含定向、委培生)。
二、工作流程安排
1、时间安排
5月24日前,2016年暑期毕业的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需登录研究生就业信息系统上填写、核对个人信息,5月25日各院系通过研究生就业信息系统(奥兰系统)审核、修改和补充2016年暑期就业信息,若符合报暑期就业方案的学生不能及时核对,由院系辅导员负责核对、确认这些学生的就业信息。 5月26日各院系分时段上报暑期派遣方案,具体时间安排见安排表。
2、院系提交暑期就业方案纸质档及相关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毕业学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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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档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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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方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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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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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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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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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就业单位或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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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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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需同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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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交《非待分学生汇总表》(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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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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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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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北京、上海等地落户结果未定或计划违约的学生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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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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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户档回原籍申请(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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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委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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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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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原单位名称、档案接收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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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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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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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书、户档回原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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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博士或博后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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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博士或博士后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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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或进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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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录取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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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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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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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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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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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户档回原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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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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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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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务员、选调生、博士生或博士后进站、出国出境暂无结果或处于签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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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交待分学生汇总表(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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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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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档回原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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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表均可通过奥兰系统导出,方法:点击“查找”选定该类型暑期毕业生->点击“选项”,选择该类毕业生相关信息,确认选项->点击“导出”,将该类型毕业生数据表导出。系统中没有生源的学生,请人工添加到相关表格,并在“是否为补报生源”一栏做好备注。
各院系请按时将《2016年暑期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表》、《非待分学生汇总表》、《待分学生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学生的协议书、申请书、接收函、录用通知以及其他纸质材料等交研究生就业办审核、存档。
三、其他说明
请院系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材料报送就业方案,目前部分毕业生就业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请各院系建立未就业学生档案,保持与待分学生的联系,积极推荐学生就业。
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6年5月22日
下载: 户籍回原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