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领取三方协议等相关材料的情况说明
为更好的推进就业工作,促进应届毕业生签约工作平稳进行,现将三方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领取和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领取的资料包括“三方协议”和“就业推荐表”。非定向的硕士毕业生在所在院系领取;非定向的博士凭“博士生领取三方协议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和学院审批后,自行到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定向地区的少骨计划毕业生凭学生证自行去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其他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没有协议书。
二、鼓励毕业生诚信就业,严控违约。违约的办理采取以集中时间段的方式进行办理,每周一次,办理时间初步定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就业推荐表的相关说明:
1、“毕业研究生推荐表”是学校推荐统分生求职的专用材料,每人一份。
2、其中课程成绩需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科和研究生院培养处盖章审核。
3、推荐表经导师签字、院系签字盖章、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签字盖章后方可有效。
4、如发现“毕业研究生推荐表”中相关信息有虚假成分,将没收其推荐表,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关于三方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三方协议一式四联。第一联用人单位留存,第二联学校就业部门留存,第三联毕业生所在学院留存,第四联毕业生本人留存。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确定了录用关系后,须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盖章后即生效。院系和就业办作为鉴证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3、三方协议每人仅有一份,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者损坏,可申请补办。补办新的协议书需提交申请,院系审核盖章后,在就业信息网公示2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重新领取。如有谎称遗失冒领协议书等不诚信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派遣资格。
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