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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4-09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激励广大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 号)》,决定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2024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二、学院评选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艾敏 陈廷柱

副主任委员:马志凤 李太平 张俊超

委员:雷洪德 朱新卓 郭卉 刘长海 陈建文 李伟 余保华 黄芳 贾永堂 刘亚敏 彭湃 张妍 刘雅姜孟雪


三、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定:

1.受到党、团或者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延期毕业的学生。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在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8.有课程不及格。

9.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10.其他有损学校学院声誉行为。


四、评选程序

1. 4月10日中午12:00前,申请者本人在研究生奖助综合系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在班群内填写学生荣誉获得情况在线表格

2. 申请者向党支书/团支书/班长提出申请,团支部召开支委会、班委召开班委会申请者进行鉴定,填写附件:《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团支部/班级鉴定表》,于4月10日17:00前,提交鉴定表315

注:党支部支委对积极分子和党员进行鉴定,团支部对团员进行鉴定,班委对群众进行鉴定。

3. 学院对名单进行复核后反馈至班级,届时进行指标分配,由班级内部组织评选,班内公示无异议后,4月1412:00提交获评名单。

4. 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名单,后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示五个工作日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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